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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稅務核銷的情況和程序稅務核銷分為解散和變更兩種情況,不同的自然核銷方式會導致不同的稅務處理成都代辦資質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成都代注冊公司一般來說,公司注冊的流程包括:企業核名→提交材料→領取執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冊,進行開業了。但是,公司想要正式開始經營,還需要辦理以下事項:銀行開戶→稅務報到→申請稅控和發票→社保開戶。其次,總結和分析了我國稅收征管中的情況、法律依據、征管過程及特別注意事項。 一、涉及情形 (一)解散式稅務注銷 解散、破產、撤銷或者有其他情形的,依法解除納稅義務。 注:財產清算時,處置固定資產,分配剩余資產和計算個人所得稅。 (二)變更式稅務注銷 由于戶籍、經營地點的變化,涉及稅務登記機關的變更。 注:無需清結物業,只作簡單的稅務清結注銷。 二、法律依據 (一)時間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16條(強調取消的及時性)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向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2.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設、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工程竣工或者離開中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稅務登記,并附有關證明和材料。 (二)內容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5條和“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28,29和30條(取消的具體情況) 1.納稅人因解散、破產、撤銷或者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撤銷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登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不需要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其他機關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2.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三)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或者被其他機關撤銷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撤銷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注銷稅務登記。 (三)義務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1.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繳納應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并繳清發票、稅務登記證和其他稅務憑證。 上一篇耕地占用稅平均稅額下一篇各種稅的計算和各種檢查的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