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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稅與土地使用稅有何異同耕地占用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共同點是:《稅收管理法》和國務院發布的暫行條例均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范圍稅按固定數額征收,納稅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成都公司代辦每種人員的掛靠費用都不一樣,并且同一種人員不同級別不同時間段的掛靠費用也不一樣,資質所需人員的數量少則十幾個,多則達四五十個人甚至上百人(總承包資質),申辦資質過程中人員掛靠費用在資質總費用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成都代辦公司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 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耕地占用稅與土地使用稅的不同點有: 1.定義不同:耕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實際占用耕地面積征收的一種稅。土地使用稅是在市、縣、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實際占用土地面積征收的一種稅。它被稱為城市土地使用稅。 2 、征收范圍不同:耕地占用稅是在全國范圍內,就改變耕地用途的行為征收的稅。耕地占用稅一般一次性征收,以后不再征稅。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就使用土地的行為征收的稅。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征,分期繳納。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因占用耕地要納耕地占用稅);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3.納稅人不同:占用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是在城市,縣城,成立城鎮和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4.不同的稅收基礎:耕地占用稅是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基礎的。被允許占用耕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收到土地管理部門的通知之日起30日內批準占用耕地。這些文件向稅務機關報告,以支付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是根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計算的。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計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由政府部門出具的土地使用權證明確定。以土地使用面積為準。 5,單位稅額不同:耕地占用稅的單位稅額以縣為單位確定,以人均耕地面積為標準。稅額為: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準,下同),每平方米10元至50元;人均耕地1畝以上但不超過2畝,每平方米8元至40元;人均耕地2畝以上但不超過3畝,每平方米6元至30元;人均耕地面積超過3畝的面積為每平方米5元至25元。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根據人均耕地面積和經濟發展情況,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均稅額。各地適用的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在規定的稅額內確定。 土地使用稅也實行差別稅額。每平方米的年度稅額為:1。 |